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领导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着力在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在难点工作上求突破,各项工作都有了新提高。
一、在执法办案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质量和效率
面对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我院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积极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区经济逆势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法律保障
2009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560件,同比增加9.7%;结案4278件,同比增加10.8%,结案率93.8%,收结案均占全市基层法院的30%强,均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10件、民商事案件2309件、行政案件26件,执行结案1503件。
一是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为科学发展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2009年审结刑事案件410件,共涉及罪名36项,判处案犯690人,其中适用普通程序237件,适用简易程序173件,结案率100%,收结案同比均增加14件。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共审结抢劫94件、抢夺14件、盗窃97件、破坏电力设备7件、涉毒案件30件、诈骗14件、强奸10件,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16人,占案犯数31.3%。同时,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坚持依法从轻处理,判处缓刑107人,占案犯数15.5%;单处罚金2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工作,全年共审结附带民事诉讼54件,其中调解结案20件,撤诉7件,调撤率50%。
二是民商事审判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为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2009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97件,结案率96.3%,解决民商事诉讼标的金额5,1481万元,同比增加21%。我院密切关注民生,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审理婚姻家庭纠纷487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41件;保护国有资产,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362件;促进商品流通,维护公平交易,审理买卖合同纠纷288件、租赁合同纠纷75件、服务合同纠纷41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纠纷134件;积极调处工程纠纷,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67件。
三是行政审判坚持支持、监督并重原则,为科学发展提供公平的法治环境。2009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6件,审结26件,结案率100%。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14件,撤销行政行为8件,原告撤诉或被驳回诉讼请求4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8件,全部裁定准许执行,有效地促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二)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院2009年的执行工作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一是收案数大幅攀升。全年执行总收案达1697件,同比增加23.8%,总收案占全市基层法院的36.7%。二是积案居高不下,执行积案最多时达512件,占全市基层法院执行积案的45%。三是历年中止案件复查、恢复执行任务极其繁重,需逐件清理中止执行案件达5701件。为有效缓解执行难,我院始终将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紧抓实。
一是以“执行清案”活动和“执行治理年”为契机,推动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对执行工作在人、财、物上予以倾斜,保证了各项重大执行活动的顺利完成。2009年我院执行结案1503件,收结案同比分别增加326件和406件;结案标的1,8316万元,同比增加354%;到位标的6536万元,标的到位率 35.7%。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38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实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执行清案活动中,我院逐件清理了
二是以改革为动力,健全机制、创新方法。第一是实行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并尝试登报执行和悬赏执行。第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查找被执行人,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对申请人发现的线索立即采取措施。第三是不断增加执行威慑力,积极用刑事处罚对付“老赖”,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第四是通过实施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审批权和异议审查权的“四权分离”等模式健全执行机制,不断强化分权制约,维护司法公正。
(三)狠抓清理积案,千方百计缩短办案周期,加快办案效率
由于我区地处全市政治、经济中心,经济交往频繁,矛盾纠纷聚集,出现了收案多、结案多、积案多的“三多”现象,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2009年我院积案最高时达946件,占全市基层法院积案的30.9%,其中执行积案500件,占全市基层法院执行积案的37.9%,占全院积案的52.9%;民商事积案405件,占全市基层法院民商事积案的25.1%,占全院积案的42.8%。据此,我院于7月开始部署清案工作,对清案进度逐月通报1次;8月起针对清案任务建议暂停工休假,要求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和立案送达人员实行星期六加班制;10月中旬后,实施清案责任制,将清案责任落实到庭室,落实到领导,落实到承办人,落实到案件,每周对民商事积案进行通报。经过全院干警的配合和努力,到12月6个月办结各类案件2597件,占全年结案数的60.7%,使积案从最高的946件下降至282 件。
二、在科学发展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管理能力
针对案件数量增多、难度增大的新情况、新任务,我们以“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对以往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和更新,制订和修改了《清城区人民法院先进典型评选办法》、《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改革要点》、《清城区人民法院鼓励干警参加研究生以上更高层次学历进修实施办法(试行)》、《清城区人民法院考勤制度》、《清城区人民法院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一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立案庭管理职能。为更好地落实“审判管理年”,我院及时出台了《审判管理改革要点》,扩大了“大立案”范围,规范了保全、调查、送达、结案工作,强化了立案庭的管理职能,规定所有案件统一由立案庭负责立案、送达、排期、保全,报结案件统一以案卷移送立案庭并经审核同意为准,更改、取消排期和改变案件适用程序必须经立案庭批准。另外,根据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原则,我院按照便民和上级法院归口指导的思路,重新调整了部分业务庭的职能分工。
二是完善信息调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研究室主导、各部门参与的“大调研”格局。确定了各部门具体的信息调研任务和定期通报机制,年终考核以完成情况作为部门评优评先的指标之一,同时对积极参与信息宣传和调研的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三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方位考评法官工作。初步制定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尝试从法官的结案数、服判息诉率、裁判正确率、结案均衡度等方面综合法律、党纪、院纪实行量化考核,逐步加大平时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上的权重,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等深层次的问题。
四是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力度,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我院成功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完成了局域网的建设工程,并对科技法庭进行了前期准备,力争科技法庭、局域网投入使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实践认同。继续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签订工作责任状,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的量化考评,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素质教育。通过整饬工作作风、设立廉政监督员以及正反典型大讨论等活动,推动干警自觉改进工作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础。面对新审判工作形势,为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精髓、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等“五项司法能力”,我院注重及时给干警“充电”,全年共有182人次参加各种培训;积极增强法官业务能力,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鼓励干警参加研究生以上更高层次学历学习,规定在取得研究生文凭后可报销一定比例的学费,现有1名干警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6名干警通过在职研究生考试;加强与上级法院的交流和沟通,选派优秀干警李奕东、钟莹莹到中院挂职锻炼;积极引进人才,正在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高素质法官,从其它部门引进2名网络专业人才,向社会招聘了4名高素质的执行助理员。通过狠抓队伍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在完善监督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司法的公开性
一是建立案件监督机制。认真按照省高院所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当事人投诉、上诉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核查。二是坚持依法纠错。2009年共对79件案件进行核查,确定7件错案,规范了全院的执法标准。近年来,我院生效案件正确率均在99.9%以上。三是加强与区人大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6月邀请4名人大代表见证执行;8月院党组开展“百场走访下基层”活动,到洲心等街镇听取基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意见;9月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8名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近五十名群众参加了我院的开放日活动及座谈会;10月至12月,我院又连续每月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二百多名群众参与了活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年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共 92 件,另11月底又提请区人大任命21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职业涉及工会、妇联、团委、教育、公安、社区等各行各业,继续扩大司法的人民性。五是认真落实省法院郑鄂院长提出的“三项硬要求”,积极开展法院领导大接访活动,帮助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属于我院管辖的涉诉问题和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全年我院共接待来访群众近250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70多件。
五、在关注民生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司法的人民性
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我市、我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不少企业因经营困难,欠薪问题日益严重,影响了我市、我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面对这些问题,我院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支付。通过“四优先”做法,一年来,我院审执结大批工人工资案,涉及工人3000余人。如依法审结了清远市宏盛纺织印染公司与罗再见等276人劳动争议案,保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圆满执结了清远锦辉服饰有限公司拖欠185名员工工资案,确保了全部员工工资的全额兑现;成功调解了220多名业主诉清远新北江花园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康隆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南国小商品城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使每位业主们可独立安装水表等,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我院在执行局设置了接待大厅及3间听证室;立案实行全开放、无间隔、双坐式的柜台式服务;撰写诉讼文书样式供原告或申请人参考;编写当事人须知和举证指引,指导当事人举证;告知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如何减少风险;设置了缴费刷卡机方便当事人缴费;积极对66件案件困难当事人实行缓、减、免诉讼费74万余元;依法为42名符合法定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制定规范性文件,为2名特困的执行申请人给予4200元的救助金。
六、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司法的和谐性
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重要切入点,对促进和谐清城具有重要作用。我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和“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指导方针,不断提高调解率。一是书面告知当事人可全程、随时调解、撤诉,并减半收取诉讼费。二是把调解作为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前置程序,要求法官在判决前必须先行调解。三是每月对调撤情况进行通报并奖励,把调解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依据。2009年我院民商事调解结案345件,撤诉387件,除去缺席判决的案件,调撤率56.8%。如调解了郭才兴等21人系列劳务纠纷;圆满调解了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新都会(清远)工程,一并解决了某混凝土公司诉新都会(清远)实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欠混凝土款一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我市的保增长、促内需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院除着重抓好上述六项工作外,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干警在重要活动日上街进行义务普法咨询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就案讲法,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法庭干部积极参与当地重大事件处理工作和“四长”接访活动。大力支持市区统一“打传”行动和大塱村驻村扶贫工作,积极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共建活动,慰问了飞来峡镇高田等4个村百多户困难群众。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法院队伍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难题需要努力破解,个别审判人员服务大局的观念不够牢固,个别审判人员作风不佳。二是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解决矛盾尚须不断努力。三是案件调撤率仍有待提高,执行难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等。我们决心把问题作为课题,把压力化为动力,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着眼于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上狠下功夫。二是着眼于公正司法,在质量效率上狠下功夫。三是着眼于能力作风,在提高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四是着眼于规范管理,在完善绩效上狠下功夫。五是着眼于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上狠下功夫。
各位代表:
新的历史发展和新的形势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区政府和政协的支持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